
河南女子职业学院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,国家教育部备案,由省教育厅和省妇联共管的公办专科层次普通高校。也是河南省妇联融合70余年办学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,在相继打造河南省幼儿师范学校、河南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教育品牌的基础上,借鉴国内外女子院校办学理念而举办的一所特色高等职业院校。

凡是报考我院的考生,实行“分数优先”的原则,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。

立足学前教育、艺术教育、女性教育、公共管理等领域研究与实践,专业设置、课程安排、教学设计、校园文化构建注重贴合性别优势,致力培养具有自尊、自信、自立、自强精神和高远志向、高尚品格、高雅情趣的创新型人才,是广大学子提升自我、发展自我、成就自我的理想平台。

希望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,并科学合理地选报专业志愿。根据自己的高考成绩、志向、特长、身体条件,结合我校的专业情况,选择适合自己身心特点的专业。另外,填报专业志愿最好服从专业调剂,增加被录取的机会。
各省志愿填报时间不同,属于知分报志愿的省份,待分数线公布后,参考我校历年分数线填报志愿。知分前报志愿的省份,考生需合理预估本人真实分数,参考我校历年分数线填报志愿。
“平行志愿”与“顺序志愿”的最大不同是投档规则不同。“顺序志愿”遵循的是“志愿优先”原则,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,先按志愿列队,再按分数排序,然后按院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投档,分轮次进行;“平行志愿”遵循的是“分数优先”原则,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,先按分数高低排序,再按志愿检索投档,即“分数优先,遵循志愿”。平行志愿最大限度照顾高分考生,但所填写的院校志愿也有先后之分,考生在填报时,各院校要拉开档次。
建议报考我校考生填报志愿时,将我校报平行志愿第一顺位,可增加录取机会。
每个学校志愿后面可以填报1-5个专业志愿。在录取中招生学校安排考生专业时,是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的前后顺序安排的,一般认为排在前面的专业是考生最喜欢的专业,会尽可能地尊重与满足。
我校以高考成绩为依据,实行“志愿清、专业清”原则。即对于进档考生,一般先满足其第一专业志愿,如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,按其所报专业志愿先后顺序,依照考生基准成绩和身体条件并参考相关单科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。同等条件下,专业相关科目或主要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。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,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。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,将做退档处理。为顺应高考改革需要,一些省份近年出台了新的录取投档办法,如无特殊说明,学校将按该省投档办法执行。
所以,考生在选择和填报志愿时,无论学校还是专业,都必须注意其顺序的安排,一般应当把最心仪和喜欢的放在靠前位置,并拉开档次,保持梯度。

可以。我院注重学生基础文化教育,毕业生升学基础好。

我院新生在入学报到注册后,可以申请转专业一次,具体规定按《学院学分制学籍管理规定》执行。

学生不能挑选宿舍,学校对各学院的学生宿舍进行统一分配。

我校对待报考志愿考生,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,对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》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。

凡因政审问题;不服从专业调剂;往年被我校录取不报到者及身体健康原因,学校可考虑予以退档。
另外,如果考生报考专业未拉开档次,又填写不同意专业调剂,在学校生源充足的情况下,容易造成退档。

国家对高职学生实行“奖贷助勤补免+绿色通道”等多元混合资助。
(1)国家奖学金。奖励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高职在校生,每生每年8000元,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。
(2)国家励志奖学金。奖励资助品学兼优、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高职在校生,每生每年5000元。
(3)国家助学金。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高职在校生。
(4)国家助学贷款。政府主导、金融机构向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的免担保、免抵押信用贷款,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,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在校学习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贴付。
(5)基层就业国家资助。对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,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、服务期达到3年以上(含3年)的,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,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。地方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由各地参照中央政策制定执行。
(6)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教育资助。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、招收为士官的高职院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。服义务兵役前正在就读的高职院校学生(含新生),按国家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、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。对退役一年以上,考入高职院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学生实行学费减免。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。
(7)新生入学资助项目。中西部生源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,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。就读本省院校的新生每人500元,就读省外院校的新生每人1000元。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。
(8)勤工助学。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,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高职院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,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,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等。
(9)其他资助政策与措施。
A.绿色通道。对于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,可在开学报到期间,通过高职院校开设的“绿色通道”先办理入学手续。入学后,高职院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,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。
B.学费减免。公办高职院校中家庭经济特别困难、无法缴纳学费的学生,特别是孤残学生、少数民族学生及烈士子女、优抚家庭子女等,可获得减免学费资助。具体办法由高职院校制定。
C.辅助措施。各高职院校利用自有资金、社会组织和个人捐赠资金等,设立奖学金、助学金,对发生临时困难的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等。